大庆市实施公积金便民新政策

2014-06-18来源 : 互联网

以前,很多人因为没有缴纳公积金,所以只能用“商贷”买房。这样一来,即使日后缴纳了公积金,也不能把“商贷”转成“公贷”。从即日起,这一政策将有所改变。记者从大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获悉,为方便百姓使用公积金,日前,一系列公积金便民新政开始实施。其中,包括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取消了 “连续6个月逾期还款终生不能再办‘公贷’”等规定。

商业贷款可转公积金贷款

在大庆新闻传媒集团工作的范女士前些年购买房子时因缴纳的公积金不到1年,所以只能使用商业贷款购房。

当公积金缴满1年后,她去申请公积金贷款,却被告知商业贷款不能转公积金贷款。这让她很苦恼,毕竟商业贷款的利率要比公积金贷款利率高出很多。

为了让缴存人切实享受到公积金政策的红利,新政规定,允许把商业贷款转为公积金贷款。

不过有一点需要提醒的是,如果缴存人买房时选择了提取公积金并进行商业贷款的就不能办理“商转公”业务了。

除此之外,缴存人在购房1年后才申请的商业贷款或购买的房产未办理《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的也不能办理“商转公”,对于房产产权不明晰的也不能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

连续6个月逾期还款还可办“公贷”

过去,贷款人只要连续6个月在住房公积金系统有逾期还款记录,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就会把其拉入黑名单,**禁贷。

实际运行中,通过分析逾期还款情况,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工作人员发现,有相当一部分人是因马虎大意而造成逾期还款。尤其是当贷款利率上调后,更容易出现逾期还款情况。工作人员举例说,一个借款人平时每月需还款350元,当利率上调时,他可能每个月需要还款352元,但该借款人仍每个月往账户内存350元,*终导致其月月出现逾期还款记录,被拉入黑名单。

逾期还款被“拉黑”禁贷,主要是针对恶意逾期还贷人员而定的。对于每个月都按时还贷,*终还被“拉黑”,并影响以后办理公积金业务的借款人来说有些不公。对此,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决定放宽贷款条件:即贷款结清5年后,即使有过不良征信记录,也可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不过,在放宽贷款条件的同时,也新增了一条规定:今后,不仅连续6个月逾期还款会被“拉黑”,累计出现12个月逾期还款记录的也将被“拉黑”。

一旦被“拉黑”,就要等到公积金贷款结清5年后才能再次申请公积金贷款。

那么,如何预防逾期还贷呢?工作人员提醒,*先借款人应在每个月24日前把足够的资金存入还款账户,**能够让还款系统在**时间默认对接。

在利率进行调整的年份,从第2年的1月开始借款人的月还款额度可能会发生一些变化,对此,在每年1月份还款之前,借款人一定要对利率变化进行咨询,或者在1月份往账户内多存100元,以防止因利率上调造成逾期还款记录。

除此之外,工作人员还提醒借款人,如果你的账户、联系方式发生变化,一定要及时通知公积金管理中心进行更正。

公积金贷款以家庭为单位

按照新政策,公积金贷款的发放以家庭为单位,申请人的父母、成年子女或子女配偶等家庭成员都可成为共同还款人,这在一定程度上缓解了借款人的压力。

如果申请人的父母或成年子女及其配偶作为共同还款人,则按照申请人夫妻双方、申请人父母或成年子女及其配偶使用公积金的次数确定贷款比例。也就是说,如果所有的家庭成员都没办理过公积金贷款,*次*高贷款比例则为70%,若其中一名成员曾用过公积金贷款,贷款比例则下降到50%。

公积金贷款可委托他人代办

过去,办理公积金贷款业务时必须缴存人亲自办理,但考虑到有的缴存人的确存在不便到现场办理的情况,从6月1日起,我市允许申请人通过委托**的方式,委托他人代办公积金贷款。

此信息转载黑龙江人民**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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