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法庭开到老年人家里

2014-07-09来源 : 互联网

涉老案件中,老年人作为原告的占百分八十以上,道外区**老年法庭的统计反映了老年人在维护自身权利方面的弱势地位,也道出了老年人对法律援助的迫切需求。道外区**老年法庭、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长期以来致力于为老年人提供法律帮助,受到老年人的广泛赞扬。

简化办案程序 方便老人诉讼

针对老年人身体弱等特点,道外区人民**成立老年法庭,在审判工作上按照方便诉讼,从快审理的原则,特案特办为老年人诉讼提供方便。对年老体弱多病,无法到庭参加诉讼的老年当事人,办案人员干脆到当事人家里开庭,就地办案,免去老年当事人往来奔波之苦。对经济条件差,难以负担诉讼费用的老年当事人,采取缓、免交诉讼费的办法,减轻老年当事人的诉讼负担。对案情复杂的涉老案件,老年法庭主动与法律服务机构取得联系,请他们为老年人无偿提供法律援助,保护老年人合法权益。对一般赡养费案件,法庭一律采用简易程序从快审理,特殊情况下采取先予执行措施,使老年人尽早在生活上得到**。

不仅法律纠纷要管,对于老年人的生活纠纷,老年法庭也常常施以援手。一次,几位老年人到**反映家中水源被邻居切断,多日吃不上自来水。办案人跟随老人们到现场了解情况,查明原因,耐心细致地做对方的思想工作,向邻里们宣讲**老年人合法权益既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也是公民应尽的法律义务,使对方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当天就解决了停水问题。

调整落户政策 帮扶孤残老人

市公安局户政管理支队在工作中把尊老、敬老、助老摆上重要位置。在今年**的《哈尔滨市公安局简化行政审批程序便民利企规定》中,户政管理支队从关爱老人出发,降低了外地老人来哈投靠子女落户的门槛,将父母双方年满50周岁可办理投靠子女落户,调整为父母双方年满45周岁,规定体弱多病,已下岗或提前病退等情况可不受年龄限制落户,并取消了过去受其他子女限制的规定,老人任何一个子女在哈,都可以办理投靠落户。此政策**以来,全市户口审批窗口共审批父母投靠子女落户2298人。

哈尔滨市第二社会福利院收容了40多名孤残老人。这些老人没有生活来源,也没有家人。只有为这些孤残老人办理落户,才能为其办理*低生活**和医疗、养老保险。户政管理支队根据福利院实际情况,在经过人口信息系统图像比对无重复数据的情况下,采取现场办公方式,为这40多名孤残老人办理了哈市户口,**解决了这些孤残老人的生存难题,使其能够在社会福利院安享晚年。

此信息转载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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