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芬河市清理行政审批事项 给市场放权为企业松绑

2014-07-31来源 : 互联网

年初开始,绥芬河市在第六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的基础上,启动了第七次清理工作。目前,已完成国务院、省政府和绥芬河市行政审批事项的梳理工作,对国务院公布保留的1301项、省政府公布保留的616项行政审批事项汇编成册,对绥芬河市现行的345项审批事项采取合并、暂缓实施等方式,拟精简96项,保留249项,精简比例为27.8%。

黑龙江省长陆昊在省十二届人大三次会议、省政府第二次廉政工作会议和全国两会的记者见面会上反复强调,要按照“三个坚决取消”的要求,主动自觉做好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

在清理工作中,绥芬河市找准工作突破口,既落实省政府要求,又要符合绥芬河市发展实际,客观分析,科学操作。以适宜经济社会发展为标准,在全省率先开展规范性文件清理工作,梳理出现行有效的规范性文件132件,清理14件,保留118件,对于市本级自行制定的规范性文件、行政审批和行政收费项目,地方能取消的全部取消,最大限度地为企业“松绑”。规范职能部门的权力运行,组建了企业投诉中心,使职能部门接受全方位监督,营造高效有序的市场秩序。建立政府权力清单制度,对职能部门依法进行清权和确权,划清权力边界,明确部门应享有的权利和应行使的职能,将保留的249项审批权限制作成权力清单,除此之外不得实施,做到“法无授权不可为”。研究建立企业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行统一的市场准入机制,列出限制和禁止的事项,除此之外均可实施,做到“法无禁止皆可为”。

绥芬河市市领导直接指导和参与行政审批事项清理工作,多次召开专题会议,研究工作方案,督导清理工作。成立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工作领导小组,市政府办、法制办、编办、监察局负责统筹协调,全体具有审批职能的部门为成员单位,结合职能分工,高效有序开展工作。各相关部门主要负责人是清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坚决革除部门利益,按照市场优先、社会自治、便民高效、民主科学、依法清理的要求,系统梳理本部门审批事项,本着“该管的管好管住、不该管的绝不干预”的原则,对现行的国家、省、市行政审批事项进行全面清理。

据了解,此次行政审批事项清理之后,对清理的事项、保留的事项及审批条件、审批标准、审批流程图、办事指南等,汇总整理,编制目录,全部面向社会公开,提高审批透明度,接受群众监督,防止出现反复。在招商引资、引进项目过程中,注重用好信息公开、招投标等市场配置资源的重要方式,真正实现“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此外,结合绥芬河市开展行政审批工作的实际,进一步减少预审和前置审批环节,对涉及多部门、多领域的审批事项,做好各个环节的衔接,推进并联审批、集中审批、联合审批、网上审批,最大限度地压缩办理时限,提高审批效率。

此信息转载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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