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物价曝光32家企业

2014-08-01来源 : 互联网

优惠折扣价、返券促销价高于原价,降价促销时虚构原价,预存金额促销时不如实标示附加条件……随着我国市场经济不断走向成熟和完善,人们对价格欺诈的敏感度开始增加,针对价格欺诈的揭露和举报更多地见诸报端。近日,省物价监管局曝光的32家企业,剑指价格欺诈,使百姓渴望明码实价的呼声越来越高。

张焕义 记者 马云霄

明码标价是我国对经营者价格行为的基本要求,十几年的推广实施已深入到经营者的经营理念之中。但就整个市场而言,尽管目前明码标价的普及率较高,但还存在着标实不符、虚高标价等乱象,价格欺诈也大多由此产生。因此将商品的“明码标价”逐步引向“明码实价”成为百姓期盼。“随着商家诚信经营理念的树立,今后议价幅度进一步走低的可能性非常大。”物价部门的信心给百姓更多的期待。

七大常见价格欺诈手段

手段一:虚构原价,虚构降价原因,虚假优惠折价,谎称降价或者将要提价,诱骗他人购买的。

提醒:不要被商家虚假的打折折扣、促销原因或涨价信息所蒙蔽,要理智消费。

手段二:收购、销售商品和提供服务前有价格承诺,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

提醒:消费前一定要问清承诺的内容,以及能否兑现、兑现条件等情况。

手段三:谎称收购、销售价格高于或者低于其他经营者的收购、销售价格,诱骗消费者或者经营者与其进行交易的。

提醒:要货比三家,准确了解市场信息后再消费。

手段四:采取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短缺数量等手段,使数量或者质量与价格不符的。

提醒:购买时不能只看价格,还要考察商品质价是否相符,数量有无偏差,以免上当受骗。

手段五:对实行市场调节价的商品和服务价格,谎称为政府定价或者政府指导价的。

提醒:与百姓日常生活相关的商品和服务中,除食盐、水、电、天然气、汽油价格及教育、公路、停车等收费外,其余绝大多数商品价格已经放开由市场调节。如有不清楚的,可通过当地价格举报电话进行咨询。

手段六:特价商品或者服务的价格等于或者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提醒:不要被打折、特价等促销手段蒙蔽双眼。

手段七:在开展送现金、返券、馈赠、积分等经营活动中,经营者标示的价格高于本次经营活动前七日内,在本交易场所成交的有交易票据的最低交易价格的,属于价格欺诈行为。

提醒:谨慎参加促销返券、送现金等活动,不要陷入无谓消费的怪圈,成为消费游戏的一员。

市场调查

零售巨头上演“价签戏法”

【价格欺诈并不新鲜。近日,我省多家大型超市又被曝使用虚假价签诱导顾客消费。记者从省物价监管局获悉,今年是我省“市场价格行为监管年”三年活动收官之年,此次专项行动是“市场监管年”活动中的重要一项,近日物价部门曝光了32家价格欺诈企业名单,并将按照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省物价监督管理局在全省各市(地)随机选取一定比例的必检企业进行复查或直查,期间共复查商贸企业48家,发现商业零售巨头还在上演“价签戏法”,违规使用降价签或宣传签标示虚假原价,超市中桶装大豆油用降价签标示“原价:59.00元、现价:48.90元”。经核实,该商品本次促销前7日内的最低成交价格是49.00元,即原价应为49.00元,而不是标示的59.00元。今年上半年在部署全省开展打击商贸流通企业价格欺诈行为专项行动中,万达、家乐福、哈尔信、大商集团等32家企业榜上有名,存在标示内容与实际不符、虚构原价等价格欺诈行为。

上述企业有部分已不是首次出现价格欺诈问题,有的曾被监管部门点过名、上过黑榜。然而,时至今日同样问题再度出现。有业内人士指出,我国对零售业价格欺诈等欺骗消费者的违法行为,处罚宽松,对于企业和行业没有威慑力,故导致企业屡有犯规之举。这其中,知名企业屡犯价格欺诈行为已经不是鲜见。

国家发改委就曾通报家乐福长春、上海、哈尔滨、沈阳、昆明、长沙等地的部分超市,沃尔玛在沈阳、南宁、重庆的个别超市,明显存在虚构原价、低价招徕顾客高价结算、不履行价格承诺、误导性价格标示等多种价格欺诈行为。去年本报也报道了我省物价监管部门对商贸流通价格欺诈和商品房明码标价不规范问题进行重点打击的消息。

原因调查

法律缺失导致违规成本低

【据了解,家乐福、沃尔玛等国际零售巨头被通报在华存在价格欺诈问题后,零售巨头曾表示将整改内部管理,禁止再犯错。可事实却并非如此,记者翻阅一段时间的新闻报道,包括上述国际零售巨头在内的多家零售企业仍不时传来价格欺诈问题。】

“价格欺诈屡禁不止,一个很重要的原因是违规成本太低。”有关人士在接受采访时说,价格欺诈属于严重的不诚信行为,现行有关法律法规特别是在经济执法过程中往往对事不对人,重经济处罚,而轻司法处罚,所以会出现前查后乱,屡查屡犯的现象。欧美发达国家对于商家发生此类问题,通常会让企业付出巨额赔偿。据介绍,2010年美国第三大零售商西尔斯—罗巴克公司因虚标瓶装饮料价格而付出了110万美元的赔偿和诉讼费。而在我国,对违规商家最高罚款50 万元人民币,“我省也曾开出过50万的罚单,但是这样的处罚与商业巨头的利润相比可谓九牛一毛。”

由于法律法规不健全,处罚力度偏软,造成了信用缺失成本太低,当一些企业因违法经营没有得到严厉的惩罚时,实质上纵容了违法行为,变相鼓励了其它企业效仿,使价格欺诈行为屡禁不止、屡查屡犯。据介绍,我国有关法律法规对违法行为的表现形式的规定不甚详尽,商家难免存在侥幸心理。

还有一个原因就是低价问题,多数居民经济收入水平不高,给了使用虚假价签进行价格欺诈生存的土壤。“消费者经济收入水平处于低位时,在消费选择中往往将价廉置于首位,价格就成为决定性的因素。”省物价监管局反价格垄断和市场监管处处长戴松说:“现实中,80%以上的消费群体属于工薪阶层,价廉物美是他们消费的首要选择,价格上的低位和物品性能的高位直接表现到价格上就是所谓的‘优惠’,成为吸引消费者参与交易的重要因素。”

戴松认为,对于价格欺诈,加大处罚力度只是其中一项措施,更重要的是完善保护消费者权益的相关法规,以有效多元渠道增强消费者维权的可能性。

价格欺诈案件程序复杂

【价格欺诈是由于我国市场经济不完善、价格信息不对称造成的,也是我国处于经济社会转型期的一个必然现象。

就目前我国的国情,有人认为虚价在所难免,欺诈也就再所难免,只要可以把经济搞活,然后再讲商誉,标实价,创名牌。也有人认为,消费者喜欢讲价,一般要在标价的基础上降低一部分才愿意购买,用讨价还价的办法,商品容易卖出去,这是市场经济的特点。其实,恰恰相反,成熟的市场经济条件下价格欺诈行为难觅其踪。经济发达国家的商场、商店,甚至农贸市场一般都是明码实价,没有特殊条件,如批量卖出等,是不会还价的。还有的人认为,甩卖、优惠、折扣是市场经济中常见的商业行为,我国也不例外。】

“这种现象要一分为二。对于积压商品、即将到期的商品,以及由于商店转业、歇业,而对某些商品打折卖出,或者降价卖出是合法合规的,将下市货削价处理也是允许的。但是对于另外一种现象,为了吸引眼球、诱导消费,先是把价格提高,然后以打折、甩卖之名,行欺骗消费者之实,引诱消费者吃亏上当,则是违法违规的。”我省物价监管部门如是说。

物价监管部门也表示,查处价格欺诈案件是一件程序非常复杂的问题,简单来说它一般采取一种广泛收集资料,然后分析定性的检查方法。掌握线索是定性一起价格欺诈的起点。首先要留意在什么时间,哪种媒体上会经常出现一些不恰当的宣传用语,以什么样的方式表现出来。有了线索之后,必要时在检查前暗访,进一步了解当事人是否存在这样的标示、表示或说法。在掌握线索后,要及时分析可能属于哪类、哪条、哪项、哪种价格欺诈行为。从以往检查的经验来看,这一环节的工作不可缺少。再就是准确取证。充分论证这是定性和处理的关键。这也是与其他检查工作不同的地方。在这种检查中,由于经营者常常会百般辩解,否认其问题的性质,增大了检查成本,延长了结案时间。

“道高一尺魔高一丈”,监管部门打击价格欺诈等违法违规行为的力度不断加大,不法经营者的违法手段也越来越隐蔽和翻新。所以单靠监管部门惩治价格欺诈,无疑是力有未逮,更多需要广大消费者大力支持和协助。

解决办法

买卖双方共促明码实价

【现在关于价格欺诈方面的新闻报道较以往增多了,“说明消费者维权意识增强了,特别是网络维权,已经使得打击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的良好社会舆论氛围渐渐形成。”物价专家指出,企业如果只关注眼前利益,为眼前的蝇头小利搞价格欺诈,很可能被曝光引发公关危机,这对于品牌声誉来说是非常大的损伤。“要知道,品牌的声誉是辛辛苦苦一点一点建立起来的,所以说企业其实也是自己违规行为的受害者。”】

如何减少市场行为中价格欺诈的出现?物价专家建议,坚持不懈地开展明码标价专项整治,坚决查处虚假广告,以打折、优惠的名义进行价格欺诈等行为,仍是当前行之有效的监管手段,但只是治标之道,实行明码标实价才是防止价格欺诈行为发生的治本之策。实践证明,明码标虚价弊病较多。“乍一看似乎适应了市场经营者的需要,而实际上却给不法商家进行虚假宣传、价格欺诈、价格歧视等活动造成了机会。建议取消降价标价签,促使经营者改变营销策略和手段。这可能会引起某些经营商家的阻力,但我们相信,通过我们细致的工作,能够促使明码标价进展顺利。”省物价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表示,要坚决与降价广告、虚假优惠、打折销售等涉嫌虚假标价、价格歧视、价格欺诈等价格违法行为做不懈地斗争,通过检查规范经营者的价格竞争行为,逐步推行明码实价,推动商业竞争走上诚实守信、实价实标的轨道。

省物价监管局有关负责人说:“曝光的商家在销售商品过程中存在着价格违法行为,有的明知故犯,有的手段隐蔽,均扰乱了市场正常的价格秩序,破坏了市场公平竞争,侵害了消费者和其他经营者的合法权益。”

从“明码标价”到“明码实价”还需几步

相关链接 成熟的市场经济国家在商品价格标示上殊途同归地树立了按标示实价销售、不随意打折的销售理念,期间肯定也经历过明码标价种种不规范行为带来的困惑与伤痛,才最终走向明码实价,这是它们经过市场充分竞争百年磨练的结果,也是市场经济发展、完善的方向。明码实价既有利于营造公平的价格竞争环境,造就合格的市场主体,也有利于培育诚实信用的社会道德风尚。树立明码标实价意识,消费者改变“不砍价不买”的消费理念,全社会必将逐步形成良好的竞争环境和消费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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