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明年试点以房养老,即老人将房子抵押给银行、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经过评估后获得一笔款项,由金融机构按月发放给抵押人用于养老,直到其身故。不过,把房子留给银行,有多少老人会买账?如果房价跌了怎么办?如果70年土地使用权到期怎么办?
正方意见 一些人认为,这些国外的成熟模式,应该“引进”中国,既能缓解养老金缺口,又给百姓一条理财渠道,还能拓展金融机构的经营产品和经营效益来源,一举多得。 @清舟壹叶:“时代在变化中,也许孩子会越来越少了,要房子何用?” @漫漫:“还是可以接受的吧,也算是老有所养,而且算是一种理财方式。” 反方意见 更多的人认为,在我国实行以房养老过于超前,不怎么现实。百姓养老问题还是要以**财政、雇主和雇员共同解决为好,特别是**财政历年在养老金上的欠账应该予以弥补。 @王恩泽:“说白了就是将人从买房子开始卖给银行,先做房奴还房贷,后将房子交给银行打理,一辈子房子都是银行的,自己只是给银行打了一辈子工而已!” @撇壹拾:“**了一辈子,*后病退了,别说还没有自己的房子,就是公积金加房补,也不够我后半辈子的养老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