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大陈天桥被爆涉嫌非法经营

2014-06-09来源 : 互联网

编者按:自从陈天桥被盛大旧部爆出**非法经营后,盛大除了一开始公开澄清称“相信关联企业盛网公司会遵守国家法律经营,同时否认盛网公司偷逃税款”外,便**接受媒体采访。

对此,记者分别赶赴上海盛大集团总部和盛大游戏进行面对面访谈。然而不论是盛大总部还是盛大游戏都对此事三缄其口。

其中,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更是向记者表示,“只要是与有关龙之界举报信有关的问题,皆不接受采访”。而关于盛网公司的事情,该人士也不愿多谈。

陈天桥被爆收“保护费”?

从上海龙之界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龙之界)的举报信可知,陈天桥、陈学胜和张芃被举报**构成非法经营罪、逃税罪、敲诈勒索罪三宗罪。

此后,盛大网络集团(以下简称:盛大)随即发表了澄清公告称“举报是某些犯罪嫌疑人对盛大携私报复及恶意诬蔑”,并表示“相信关联企业盛网公司会遵守国家法律经营,同时否认盛网公司偷逃税款”。

对于盛大的澄清公告,龙之界表示,盛大公司的“澄清公告”并未直接澄清,而是转移话题。其表示,实名举报并非儿戏,是每个公民的权利,并非挟私报复。

龙之界法律顾问田永卫在媒体采访中表示,盛大荆州的分公司实际上和盛网公司相当于一套班子两个公司。不仅陈学胜是盛网的前法定代表人,现法定代表人张芃也是盛大的员工。而且,盛网公司公开盛大授予他们的“打私服”授权书,授权与被授权所运营的方式,都属于非法经营范畴。

“盛网公司每天必须要给陈天桥100万元作为保护费性质,而盛大则保护盛网公司的存在。”有知情人士向记者爆料称。

但就上述事件,盛大游戏方面并没有给记者明确答复,只是向记者表示“公司并不想就此事进行澄清”。

盛网公司与“私服”有染?

龙之界举报盛大在“打私服”过程存在系列**非法经营行为。举报材料称,荆州市盛网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盛网公司)为了在“私服”这一地下非法网游市场中控制更多的份额,对不愿意接受“授权收编”并交纳“收编费用”的私服发布网站进行威逼、恐吓。截至2013年9月18日,盛网公司在其网站上公布了6份“侵权警告声明”。

同时,龙之界还在举报信中表示,盛网公司违反了《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第二章第六条及第八条、第三章第十四条、第四章第十七条。

据知情人士透露,盛网公司的网页上并没有标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的信息。该人士称,“盛网公司没有取得《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这说明盛网公司没有经营资格,盛大授权给盛网公司是非法的”。

按照《办法》上第二章第八条记载,网络游戏经营单位应当在企业网站、产品客户端、用户服务中心等显著位置标示《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等信息;实际经营的网站域名应当与申报信息一致。

盛大**采访

那么,盛网公司到底有没有经营资格呢?其经营是否合法呢?

对于这一问题,记者曾多次致电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进行核实,但至今未得到盛大的回复。

对于盛网公司是否有经营资格一事,上述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曾向记者表示“不了解,需要向法律部进行询问”。而在记者通过邮件将采访提纲寄给盛大游戏法律部门后,至今记者都没有收到回复。在记者再次询问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时则被告知“法律部正忙着打官司,没有时间回复”。

为了取证,记者专门赶到位于上海的盛大游戏所在地,并与上述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进行了面对面的采访,在记者提出要采访法律部门时,该人士向记者表示“法律部部门主管人士出差无法接受采访”。而在记者表示要进行电话采访或通过邮件采访时,该人士则再次改变态度,坚决向记者表示“有关龙之界举报的采访,公司皆不予接受”。

盛大创始人之一背“黑锅”?

对于龙之界的举报,盛大游戏相关部门人士向记者表示,龙之界方面的言辞不可信。其表示,盛大之所以**进行澄清是因为不想与龙之界打口水仗。而且盛大目前也未从湖北荆州方面获得龙之界有举报盛大的消息。

回顾盛网公司成立背景是于2012年5月份,由时任盛大游戏公司董事长兼CEO谭群钊批准在湖北荆州市设立了盛网公司,该企业作为盛大游戏的被授权方,面向所有可能的侵权者,告知其侵权事实,并依法对侵权行为提起民事及刑事的各类**措施,获得相应的赔偿,为盛大游戏进行**。

对于盛网公司的背景,盛大曾在澄清公告中介绍是“董事长兼CEO谭群钊批准”,对此,龙之界则质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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