私家车6年内免检,9月起试行

2014-06-18来源 : 互联网

免检条件

2010年9月1日之后注册登记的免检。

每2年按规定提供交强险、车船税证明,将交通安全违法和交通事故处理完毕后,直接领取检验标志。

发生过伤人事故的不在此列。

昨日,公安部、国家质检总局联合下发《关于加强和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意见》,推出“试行非营运轿车6年内免检”、“推行机动车异地检验”、“全面推进检验机构社会化”等18条“检车新政”。记者从省交警部门了解到,昨日全国公安系统已召开电视电话会议,具体的落实细则仍在酝酿中。新规落实后,全省机动车检验工作将更加严格、规范,同时便民、惠民。

记者昨日从省公安厅交警总队相关部门了解到,交警部门目前正在与省质监局积极磋商,落实车检改**政。近期将敲定一系列关于改进机动车检验工作的具体办法,细化便民利民和严格规范措施。据介绍,这次18条“检车新规”的**,主要带来的变化体现在3 个方面:一是改进便民措施,其中包括9月1日起试行“**车”6年以内免检制度、扩大新车免检范围等重要变化,真正方便市民;二是检车机构将进一步加强 “检车机构市场化”,让更多符合资质的检车机构、企业灵活进入市场;三是加强了对检车机构、检车流程的监督,**车辆安全检测规范、严格。

哈市目前共有检车机构近30家,全省共有150余家。18条“新政”中,部分项目我省已“走在前面”——2004年以来,省内检车机构已陆续实现社会化、市场化;去年11月,哈市6家检车站推出“周六检车”业务;今年4月,哈市交警“网上车管平台”启动,市民通过网上车管所和电话平台均可进行“预约检车”。

此信息转载哈尔滨新闻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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