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日起牡丹江市增值税率简并下调 多行业企业受益

2014-07-09来源 : 互联网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近日发出通知,自7月1日起,将6%和4%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近日,记者从牡丹江市国税部门获悉,届时我市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等生产企业将受益。

据介绍,目前在特定的一般纳税人中,征收率为6%的项目,包括自来水、小型水力发电单位生产的电力、部分建材产品和生物制品;征收率为4%的项目,包括寄售商店代销寄售物品、典当业销售死当物品等。根据我国现行增值税制度规定,小规模纳税人和特定的一般纳税人销售货物或者提供劳务,采取简易计税办法,按照销售额和征收率计算缴纳增值税,并且不能抵扣增值税进项税。我国小规模纳税人适用的征收率,经过多次调整后已统一为3%。此次将这两档征收率统一调整为3%,改变了特定的一般纳税人一直多档征收率并存的情况,达到了规范税制、公平税负的目的。

对相关行业和企业来说,特别是自来水和小水电等与群众生活密切相关的行业企业,征收率由6%下调为3%,企业税负明显减轻,进而惠及民生。

此信息转载东北网

标签: 增值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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