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企对混合所有制改革为何多观望态度

2014-08-11来源 : 互联网

这似乎是一个悖论:看起来对民企有利的事情,积极吆喝的却都是国有企业。

因垄断被诟病的“两桶油”,**推出各自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方案,并迅速推进实质性改革;而一直以来高喊被各种“玻璃门”阻隔的企业家,对混合所有制改革却多观望,冯仑、任志强(微博)等甚至公开表示不看好“混改”,私底下对“混改”心存疑虑的企业家就更多了。

混合所有制并不是一个新鲜事物。有研究者梳理了近代三次大的“混合所有制”经济:**次是晚清“官督商办”,企业引入官股和商股,经营权归商股,控制权归官股(听着是不是有点耳熟?);第二次是国民**时期,对铁道、钢铁、煤炭、石油、水力、航空等实施国家经营;第三次是上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资本家”丧失了经营管理权,经过短暂的过渡之后,企业被**国有化。

近代史上三次“混合所有制”运动,尤其是上世纪50年代的“公私合营”,留给企业家的大多是恐惧感。一朝被蛇咬,十年怕井绳,如今虽然政策环境已经发生天翻地覆的变化,但民营企业仍然心存疑虑。即使是在上世纪90年代国企改革之后,不少民营企业家在和国企合作的过程中都吃过亏。这种吃亏,不是因为民营企业家“技不如人”,而是两者在合作中没有平等的话语权,民营企业的权益无法得到**。

目前一些垄断企业在推进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核心的问题仍然是缺乏平等的话语权。哪些领域、哪些行业可以“混合”,没有明确的法定说法,而是垄断企业自行决定。这样的“混合”,很大程度上只是把国企攫取的垄断利润,转移给了“混合”的另一方。这是垄断者的一种“恩赐”,而非竞争者依靠市场力量竞争的结果。民企如果接受“恩赐”,就能享受垄断利润。问题是谁“恩赐”你、为什么要“恩赐”你、为什么是你?

“混合”的前提是合作各方拥有平等的话语权。这种平等,*先体现在准入门槛的一视同仁。如果只是垄断者随机的挑出一些领域来“混合”,而非法律规定的自由进入,双方合作的逻辑起点就不是平等的。平等的另一层含义,是对产权保护的一视同仁。法律虽然规定了私有财产神圣不可侵犯,但当私有财产和国有资产发生冲突时,真正做到一视同仁还有诸多障碍。平等还有一层含义,是双方都要在市场机制的框架下运行。只要国有企业的老总可以行走在政商两界,只要政企还未真正分开,国有企业就无法真正**按照市场机制运作,合作就会陷入困境。

混合所有制,看起来很美,做起来很难。如果不解决平等的话语权问题,混合所有制改革或将沦为部分权贵瓜分垄断利润的工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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