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稻市场价格持续低迷

2014-10-31来源 : 互联网

今年,我省水稻*低收购价收购政策执行期限为2014年11月1日至2015年3月31日,历时5个月,启动时间比去年提前半个月。这是记者从今天省粮食局召开的秋粮收购媒体见面会上获悉的。

据了解,今年我省粮食产量、质量均好于往年,但是,水稻市场价格持续低迷,目前仍低于国家规定的*低收购价格水平,收购将呈“政策市”。

省粮食局农村处处长潘升就今年水稻*低收购执行预案贯彻落实情况和*低收购价收购政策进行了介绍:今年我省水稻*低收购价格为每市斤(标准品)1.55元,同比增加0.05元。非标准品水稻的具体收购价格水平,按照《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国家粮食局、财政部、国家质检总局关于印发〈关于执行粮油质量国家标准有关问题的规定〉的通知》有关规定确定。

针对今年粮食收购的严峻形势,我省要求各级粮食部门要主动接受当地****,协调当地公安、交通运输、工商、电力等部门,开辟农**送粮食“绿色通道”。加强委托收储库点周边区域*安管理,**粮食收购期间电力供应,加强收购市场监管,***低收购价水稻收购工作顺利进行。同时要求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落实好国家*低收购价水稻收购各项政策,让老百姓卖上“明白粮、放心粮、满意粮”。

农发行黑龙江分行客户一处高级业务经理张安波就落实国家政策性粮食收购资金情况做了介绍。他说,收粮期间争取做到为农民及时结算粮款,不打白条,不代扣代缴税费;要现金给现金,要转账给方便。今年,农发行将粮食收购资金供应作为全年工作重心,确立了筹资1200亿元金融服务上门的总体工作要求。

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购销计划处处长岳增河介绍了执行国家水稻*低收购价收购的相关工作。他说,目前全省已经确定委托收购库点591家,第一批将启动551家。

据了解,今年粮食收购期间,各委托收储库点要对农民交售符合质量标准的水稻做到应收尽收,不限收、不拒收,敞开收购。认真执行质价政策,在各委托收储库点显著位置公示水稻收购价格、质量标准、水杂增扣量方式、结算方式和执行时间等政策信息,让农民交“放心粮”。除此之外,要指导卖粮农民增强质量效益意识,通过清选、整理等措施,提高水稻等级和质量,实现好粮卖好价。组织专业技术人员对农民提出的政策和技术等咨询进行耐心解答。严格遵守国家制定的“五要五不准”粮食收购守则,切实做到执行政策不打折扣、不加花点、不走样,**国家粮食收购政策规范落实到位。

据介绍,今年粮食收购工作将主动接受监督,省粮食局、省农发行、中储粮黑龙江分公司将加强内部监督检查,严肃查处粮食收购工作中违纪和违规行为,坚决做到不遮丑、不护短、不姑息、不掩盖矛盾,**粮食收购各项政策和服务措施落到实处。

标签: 黑龙江招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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