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不准”禁令防幼儿园“小学化”

2015-05-14来源 : 互联网

日前,省教育厅制发了《关于印发加强科学保教防止和纠正幼儿园教育“小学化”现象八不准的通知》,今后,将对幼儿园开设拼音、写字、笔算等小学课程进行*理,同时各地市设立举报电话,接受社会监督。

据了解,省教育厅为贯彻落实《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拟定于5月中下旬召开全省推进《3-6岁儿童学习与发展指南》落实工作培训会议,对各市地县教育行政管理人员、教研员、****幼儿园园长进行培训。

幼儿园教育“八不准”

不准幼儿园搬用小学教材

不准以举办兴趣班、特长班和实验班为名进行学习和强化训练并举行任何测试或考试

不准给幼儿布置家庭作业

不准任何教育机构向幼儿家庭推销教辅材料

不准班级超额招生

不准教师体罚孩子

不准小学面向幼儿举行招生考试,或将竞赛成绩作为小学招生的依据

不准小学提前招收不足入学年龄的幼儿接受义务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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