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产品违规销售、理赔不按约定赔付,当投保人遇到此类问题且找保险公司无法解决时,可向黑龙江省保险监管部门投诉。记者昨天从省保监局获悉,该局日前公布了4种投诉方式,方便投保人在遇到保险类消费纠纷时能及时投诉。据介绍,该局自受理投诉之日起60日内会作出处理决定。
保险从业人员违反有关保险监管的法律、行政法规和中国***规定,损害保险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投保人均可对此进行投诉。按照规定,省保监局对收到的保险消费投诉进行登记,投诉材料不完整的,应当自收到材料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通知投诉人补充提供。
投诉方式
省保监局不予受理的三种投诉:
1、投诉不是由保险消费者本人或者保险消费者的受托人提出的。
2、黑龙江省保监局已经受理投诉,保险消费者在处理期限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
3、省保监局已经作出投诉处理决定,保险消费者没有新的事实和理由再次提出同一投诉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