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考八热点有没有你想问的?

2015-05-28来源 : 互联网

今年的省考3个公告全部发布,报名日期也日益临近。省人社厅根据考生咨询热点,发布了报考指南。有8个问题考生*为关心,看看这里面有你想问的不。

1 问:定向生或委培生可否报考?

答:定向生或委培生报考时应符合所在单位相关规定,并出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政法体制改革定向招录的学员(含拟录取人员)及政法系统定向培养的未满服务期的人员,不能报考。

2 问:留学回国人员报考需提供哪些材料?

答:留学回国人员报考的,除需提供公告规定的材料外,还要出具**以上***门的学历认证材料。学历认证材料及其他佐证材料,应在现场资格确认环节交招录机关审核。

3 问:2013年、2014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可否以应届毕业生的身份报考?

答:2013年、2014年全日制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档案、组织关系或户口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可按应届高校毕业生对待。

4 问: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的毕业生是否可以报考?

答:非普通高等学历教育的其他国民教育形式(自学考试、成人教育、网络教育、夜大、电大等)毕业生在报名之前取得毕业证且符合职位要求的资格条件,可以报考。

5 问:基层工作经历如何界定?

答: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到高校毕业生实习见习基地(该基地为基层单位)参加见习或者到企事业单位参与项目研究的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在军队团和相当于团以下单位工作的,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的服务基层项目人员,其基层服务经历可视为基层工作经历。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6 问:如果报名时符合我省报考条件,但在招考期间被其他省市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应如何处理?

答:考生在参**省公务员招考期间,被其他省市机关录用为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考生应如实向所报考的机关说明情况,并立即退出在我省的考试进程,我省招录机关**将其列为面试、体检或考察人选。如果考生明知本人已经被其他省市机关录取却依然参**省的公务员招考工作,会将其行为列入诚信档案,并告之所录取的机关单位。

7 问:报考资格条件中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经历)的截止时间是如何确定的?

答:职位要求的各项资质(资格、经历)的截止时间为招考报名工作**日。2015年全日制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一般应在2015年7月底前取得相关学历、学位。

8 问:双学位人员是否可以使用第二学位的专业进行报考?

答:持有两个学士学位(含“辅修”的学位)的双学位人员可以以第二学位的专业报考,但本人必须具备统招本科毕业证及学位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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