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保障乡村医生合理收入

2015-08-02来源 : 互联网

要让乡村医生安心、尽心工作,守住基层卫生工作的网底,就要使他们“在岗有所保、退岗有所养”。近日,我省**了《黑龙江省乡村医生队伍建设实施方案》,明确提出要**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

目前,我省乡村医生队伍整体水平偏低、养老**不到位、村卫生室运行经费不足,此次**的《方案》,就着重对乡村医生的在岗收入和退养问题,提出了明确解决办法。*先是**在岗乡村医生的收入。方案要求,各地要综合考虑乡村医生工作实际情况、服务能力和服务成本,采取购买服务的方式,**乡村医生的合理收入。县级卫生计生行政部门要落实相关政策,不断增加村卫生室承担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任务的比重。在2014年农村居民人均17元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经费用于乡村医生补助的基础上,未来新增的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补助资金继续**向乡村医生倾斜。对在实施基本药物制度的村卫生室执业的乡村医生,按照服务区域内农村户籍人口人均不低于7元的标准给予定额补助。同时将符合条件的村卫生室纳入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医疗机构管理,县级新农合经办机构采取门诊总额预付的方式,按照服务区域内参合农民每人10元的标准,向村卫生室支付一般诊疗费。对在边远地区服务的乡村医生,县(市)**要适当增加补助。

同时还要解决退岗后乡村医生的生活**问题。方案提出,要完善乡村医生离岗退养政策,县(市)**要支持和引导符合条件的乡村医生按规定参加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等。对乡村医生(年龄60周岁以上)离岗退养后给予政策补助,各地自行制定补助标准及实施细则,补助标准应在高于 200元低于300元的范围内,并纳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对特别困难的县(市),省**通过转移支付的方式给予适当补助。同时建立乡村医生退出机制,原则上年满65周岁的乡村医生**在村卫生室执业,确有需要的,特别是中医、民族医,村卫生室可返聘。

另外,此次**的《方案》从提高村医岗位吸引力、转变村医服务模式、优化村医学历结构、加强乡村医生管理、改善村医工作条件和执业环境等多个方面进行了安排和部署。

标签: 民生养老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