龙江建立9+1+N大格局救助模式低保标准11年连续增长

2017-09-27来源 : 互联网

《黑龙江省困难群众社会救助体系建设方案》(简称《方案》)于日前**,我原有“9+1”救助模式下,我省创新实现“9+1+N”模式,救助范围从原来的三类人员扩大到去产能贫困群体等所有困难群体。今后,只要符合救助条件的困难群众,都将纳入**范围。这是记者从26日召开的黑龙江省**新闻发布会获悉的。

2015年,我省**了《〈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实施细则》,框定了我省“9+1”救助模式。“9”代表社会救助的9项制度,即*低生活**、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临时救助和取暖救助。“1”代表社会力量参与。充分动员和发挥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进一步加强基层社会救助经办能力建设,作为**救助的重要补充。

此次《方案》在原有“9+1”救助模式的基础上升级为“9+1+N”,“N”涵盖了当前所有困难群体。在**好特困供养人员、低保对象、受灾人员的同时,将去产能贫困群体、困难转业志愿兵(士官)群体、农村建档立卡贫困群体、困难残疾人群体、农村贫困老年人群体、农村困境儿童群体、“两清”教师和90年代未安置大中专毕业生等所有困难群众纳入救助范围。

《方案》的**,将*先推进各级**统筹推进各项社会救助工作,部门间相互配合,**各项救助政策全面落实,充分发挥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兜底作用,切实**困难群众基本生活需求,**网底不破。同时,强化部门间社会救助信息共享,避免各自为政、重复救助、救助资源分配不均衡等问题。此外,我省将充分依托现代化信息手段,建立跨部门、多层次的申请救助家庭收入和财产状况核对机制,**对象**认定、救助政策**实施。

9月25日,《提高全省城乡低保**水平和特困人员救助供养标准的方案》获省**第95次常务会议通过,此次提标后,全省低保标准实现了11年连续增长,将惠及全省235.5万城乡困难群众。会议决定将全省城市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月540元,占上年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35.7%;农村低保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3780元,占上年度农村居民人均消费支出的40.1%;城市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4520元,城市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10164元;农村特困集中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7548元,农村分散供养标准提高到每人每年5280元。新的**标准从2017年1月1日执行。

渝ICP备2024022750号-1

Copyright©2004-2024 3158.CN. All Rights Reserved 重庆市上台九悟酒销售有限公司 版权所有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