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恒新任命为绥化市人民政府副市长

2013-06-29来源 : 互联网

       6月26日上午,决定任命刘恒新为绥化市人民**副市长。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朱清文的委托,吴仲秋为新任命的绥化市人民**副市长刘恒新颁发证书。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书记、常务副主任吴仲秋,副主任李红霞、康长桥,***李德顺等共计31名常委出席会议。  市委常委、副市长王桂芝,市委常委刘恒新;市**院长李东、市检察院检察长闫华;市*****常青以及市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常委会各办事机构的相关同志和部分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李红霞分别主持**次和第二次全体会议。  8时30分,**次全体会议听取了闫华所作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惩*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王桂芝受市长王金会委托作关于提请刘恒新同志任职的说明,刘恒新作供职发言以及监票人名单(草案)。  10时,在分组审议会后,召开第二次全体会议。会议以举手表决方式通过了监票人名单(草案);根据表决结果,决定任命刘恒新为绥化市人民**副市长;根据测评结果,按照《绥化市人民****常务委员会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办法》的有关规定,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关惩*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获得通过;举手表决通过了《绥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绥化市人民检察院关于全市检察机构惩*和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草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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