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什么我是**人,我还受了伤,你们还拘我呢?”一句当事人的问话听得让人迷糊。难道**还要被拘?6月4日,办案人给出的答案很简单:“不能因为你是**人,在厮打过程中受了伤就没有责任。”
原来,在5月26日22时30分,出租车驾驶员王某正载着乘客张某,沿建设大街由南向北过建设路岗地,当时正好遇到红灯,王某驾驶的车就停在原地等灯。当交通指示灯由红转绿时,王某刚起车,结果刘某某驾驶的摩托车驮着其女友郑某某沿中华路由西向东方向急驰而来,与王某驾驶的出租车相遇,王某紧急刹车,刘某某也来了个大转弯,这才避免了车祸的发生。
原本事情到这儿就应该结束了,但刘某某却不罢休,他把摩托车停在一边,下车大骂出租车司机,并两次拽开王某驾驶位置的车门,指着王某继续谩骂。这下,王某也不干了:“明明你不对,你装什么装!”王某下了出租车,刘、王二人便厮打在了一起。后来刘某某便打电话报了警。
齐齐哈尔市中华街派出所的**电话响起,里面传来**男子急促的喊声,“警察同志你们快来,我被人打了,我在建设路交通岗这儿。”值班的副所长谢辉、民警李川迅速赶到现场。原来现场是一辆出租车和一辆摩托车差一点撞上,两名驾驶员因此事发生口角,*后厮打起来,其中摩托车司机衣服被撕了两个口子,腿和胳膊都有外伤。民警将二人带回派出所,同时还将现场的两名目击证人也找了来。
6月4日,刘某某和王某再次来到派出所,要求民警解决二人的事儿。这时,民警们通过调查走访已经掌握了现场视频证据,结合双方口供和证人证言,鉴于刘某某伤情较重的具体情况,*终报请建华公安分局决定对刘某某和王某分别给予行政拘留三天和五天的处罚。对这一决定,刘某某大呼不解,这才出现了本文开头的一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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