哈尔滨开出首份家暴“人身保护令”

2015-07-29来源 : 互联网

7月初,家住道外的李强(化名、44岁)殴打妻子王蓉(化名、46岁),王蓉向**起诉离婚,并申请保护人身安全。7月20日,道外区人民**向王蓉开具全省*份“人身保护令”。

被打后,王蓉来到道外区妇联寻求帮助,并到道外**起诉离婚。7月4日,道外区公安机关对李强出具《道外公安分局家庭**告诫书》,李强在上面签了名。7月17日,王蓉向道外区人民**提出申请,请求**保护她的人身安全。道外区人民**经审查认为,王蓉提出李强对其存在家庭**行为,并提供了相关证据,其申请符合发出人身安全裁定的条件。7月20日,**裁定,禁止李强殴打、威胁王蓉及其他家庭成员。如李强违反该禁令,道外**将视情节轻重处以罚款、拘留;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这是道外区人民**开出的全省*份“人身保护令”。3月27日,哈市家庭**受害者人身保护试点工作在道外区启动,《道外区家庭**告诫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和《道外区家庭**人身保护令实施意见(试行)》开始实施,预防和制止家暴行为,保护受害人。

“人身保护令”是指**为保护家庭**受害者及其家庭成员的人身安全,防止家暴继续发生,经申请人申请,人民**依照相关法律审查后,通过民事裁定的形式作出的一种民事强制措施。申请人可就存在家庭**或家庭**明显倾向的婚姻和抚养、赡养、扶养等家庭纠纷案件,继承纠纷,婚姻自主权、人身自由权、人身损害赔偿等人格权纠纷案件中,申请人身保护令。

©2004 3158招商加盟网. All Rights Reserved.

3158招商加盟网友情提示:投资有风险,选择需谨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