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得税汇算清缴是把上一个年度企业整体的所得税做一个汇总清算。在做所得税汇总清缴的时候,会有一个专门汇算表格,根据会计准则和税务规定,把该调整增加的增加,该减少的减少。同时,在做所得税汇算清缴的时候,以下七条是必须要懂的。
1. 申报汇缴要按期
纳税人应在纳税年度终了后5个月内,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纳税。因不可抗力,不能按期办理的,可按照《税收征管法》及其实施细则的规定,办理延期纳税申报。
2. 财产损失要申报
企业发生的资产损失,应按规定的程序和要求向主管税务机关申报后方能在税前扣除。未经申报的损失,不得在税前扣除。
3. 减免优惠要备案
纳税人享受备案类减免税,应提请备案,经税务机关登记备案后,自登记备案之日起执行。纳税人未按规定备案的,税务机关根据相关规定给予处罚。
4. 纳税事项要调整
账务调整必须进行账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会计规定;纳税调整只是在账外调整,即只在纳税申报表内调整,通过调整使之符合税法规定。
5. 年度亏损要弥补
企业纳税年度发生的亏损,准予向以后年度结转,用以后年度的所得弥补,但结转期*长不得超过5年。
6. 填报口径要统一
准备金税前扣除、资产损失税前扣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投资损失扣除、税收优惠、弥补亏损、企业资产处署等系列数据填报,要遵循有关税收法规、财务制度规定,**口径一致。
7. 电子申报程序要熟练
企业在录入数据的时候,每张表格包括主表、附表和财务报表都要填写,没有数据的就填零。特别是财务报表的期初和期末数都要填,而且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不能为零。新开户的企业资产负债表的期初数就填写企业开业时的经济状态,记住不能为零。在申报表的主表中,如果企业是亏损的,在应纳税所得额这一栏不能填负数,应该填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