记者从哈尔滨市**获悉,哈市发布关于切实做好2017至2018年度城市供热工作的通知,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供热服务电话要24小时开通。
通知要求,认真开展安全生产检查和隐患排查整*,要以居民室温达标为目标,调整供热运行参数和供热运行时间,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企业要实行24小时连续供热,不具备连续供热条件的要延长供热时间。在气温大幅变化、极寒气温天气和重大节假日期间,要安排24小时值班备勤,切实做好突发故障应急处置准备工作。
各供热单位不得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的用户垫付热费。各区供热办要设立监督举报电话,及时受理居民对辖区内供热单位要求享受供热补贴用户垫付热费的投诉,并责令供热单位及时纠正。居住非城市供热住房、自行采暖住房城市居民*低生活**对象的认定及热费补贴发放,按市民政局有关规定执行。双城区、各县(市)暂不执行本通知规定的供热困难家庭热费**政策。
街道办事处要做好居民室温现场检测工作,特别要加强对居民投诉量大的小区和楼栋的室温监测;要加大供热问题督办力度,做好辖区内供热企业供热质量监督评价;要以小区庭院为单位,聘请居民担任群众义务监督员,共同做好供热监管工作。
哈尔滨市市场***要做好供热锅炉、压力容器、压力管道、安全附件等特种设备****及违法查处,对无证司炉、跨型司炉等违规违法行为及时予以查处,对违价收费、延期供热或提前停热等变相提价行为予以查处。12345市长电话办要及时向各区转办、督办居民投诉事项。各级供热监察执法部门、公安机关接到违法供热和违法用热举报,要快速查处,严厉打击延期供热、提前停热、抽条供热和盗用窃取热能热水等违法行为。
通知要求,各供热单位要提前做好供热设施检修和燃煤储备工作。
1.10月10日前,设施检修率和完好率要达到100%。2.10月20日前,燃煤储备率要达到或超过计划用煤量的70%以上。3.10月10日前,全部进行包括热用户室内供热系统的热态运行。4.10月20日,供热质量全面达标。5.要做好供热期前气温骤降提前供热的准备。6.供热单位要在居民区显著位置公示供热单位名称、供热时间、服务标准、服务电话等内容。7.公开24小时开通的供热服务电话,对居民报修或投诉反映的问题,及时调查处理,力争投诉办结率达到100%。8.各供热单位要严格落实用户报停政策,除冷山、底层、顶层用户等可能危害相邻用户用热安全和室内公共设施运行安全等情况不予办理停止用热外,不得设置其他限制性条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