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大庆市公安局制定下发《大庆市公安机关办理户口迁移工作细则》,进一步放宽市外户口迁入大庆的条件,“只要在大庆工作生活,一定有一项对应的落户政策”成为现实。尤其是租房落户,**了全省先河。
据大庆市公安局社区警务支队有关负责人介绍,户籍新政实施后,大庆市市外户口迁入可通过更多渠道实现。包括,具有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落户,大庆市高校录取新生入学落户,大中专院校毕业生接收落户,**干部落户,现役军人家属随军落户,退伍士兵(含变籍安置)落户,工作调转落户,公务员录用落户,中省直单位职工内部调转落户,留学归国人员和大中专院校、职业技校毕业生(含技术工人)就业创业落户,引进人才落户,原大庆市户口高校毕业生返籍落户,夫妻投靠落户,父母投靠子女落户,子女投靠父母落户,收养子女落户等。
此外还规定,市外户口人员在大庆各行政区和市辖县所属城镇地区居住个人产权房屋或合法租赁房屋居住,不仅可以为本人落户,也可为配偶、双方父母和未成年子女落户。居住共有所有权房屋,共有所有权人为兄弟、姐妹、父子、母子关系,原籍能够提供相互关系证据材料的,可同时办理具有稳定住所落户。
以《房屋所有权证》登记的产权人为户主,共有房屋所有权人为户内成员。此前,如果房屋产权为共有,只允许其中一个产权人本人、配偶和未成年子女迁入。大庆户籍新政将进一步推动非户籍人口在大庆市城镇地区落户,增加城镇户籍人口数量,为各地各界人士来大庆安家乐业敞开大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