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更好解决住房困难家庭基本居住问题,按照**基本、分层实施、梯度**的原则,实行实物**与货币补贴并举,多渠道筹措公共租赁住房房源,各类**性住房资格并轨申报准入,哈市于2015年起开始实行**性住房资格准入。
26日起,主城6区内包括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等5种家庭,可申请2017年**性住房资格。
**资格统一申请,根据《意见》和《办法》,**性住房资格实行统一名称,统一申请,审核通过的**对象,将核发《哈尔滨市**性住房资格通知书》,分阶段提供公共租赁住房**。按通知书中标注的家庭类别,实行差别化租金。
“统一名称”,所谓“三房合一”,就是把经济适用房、廉租房、公租房这原有的三种**房归并为公共租赁住房,房源**投资兴建或回购,只租不售,为**房提供了更多的来源。
“家庭类别”取得**性住房资格的家庭,根据家庭收入情况分为三种类别:
一类家庭。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高于上年度哈尔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含70%)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以及外籍来哈务工人员。
二类家庭。为在本市家庭人均年收入低于上年度哈尔滨市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70%的城镇中等偏下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新就业无房职工和外来务工人员。
三类家庭。为符合市**规定的低收入家庭标准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即持有民政部门核发的哈尔滨市城市居民最低生活**证、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困难家庭救助证或哈尔滨市城市低收入家庭救助证)。
瞒报虚报信息全家五年禁止申请,据市住房局介绍,今年申请**性住房资格继续实行诚信承诺制:申请家庭应诚信申报、书面承诺符合相关条件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并授权乡镇**、街道办事处、区**指定住房**机构及市住房**实施机构,向相关**部门或机构及其工作单位或个人,调查其家庭收入、住房等情况,并索取相关证明材料。
对在申请**性住房资格中,采取隐瞒或提供虚假材料等方式,未如实提供家庭户籍、收入、住房等情况的,一经核实,将其行为记入**性住房管理档案,其全部家庭成员5年内不得申请**性住房资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