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意评价、恶意刷单纳入信用档案,“预付消费”将有管理办法……16日,生活报记者从哈尔滨市**获悉,哈尔滨市**实施意见推进建设社会信用体系,到2017年底,进一步加大企业信用信息公开和失信违约惩戒力度,到2020年,基本建成“信用哈尔滨”社会信用体系框架。
建立以商品条形码等标识为基础的商品流通追溯体系。建立食品药品生产经营企业和从业人员信用记录。加快完善药品安全领域信用制度,建立药品研发、生产和流通企业信用档案。制定规范预付消费行为的相关办法。
建立电子商务领域经营主体信用记录,推动电子商务平台建立健全网上交易信用记录和信用评估制度,及时将恶意评价、恶意刷单、虚假广告、假冒伪劣、价格欺诈等失信行为记录纳入信用档案。建立失信主体行业限期禁入制度。
建立打击黑中介、黑用工等违法失信行为的联合惩戒机制。制定旅游业诚信服务准则,公开旅游投诉、旅游执法案件处理情况,评选*美景区、*美导游、*佳旅行社、*佳宾馆,评定A级旅行社和A级景区。鼓励高校开设社会信用领域相关课程,支持有条件的高校院所开设信用管理相关专业。
以公民身份号码制度为基础,推进实施公民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制度。以公务员、企业法定代表人及相关责任人、律师、教师、医师、房地产中介从业人员、金融从业人员、导游等职业人群为主要对象,加快建立和完善个人信用记录形成机制,及时归集有关人员在相关活动中形成的诚信信息,**信息真实准确,实现实时动态更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