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省、市有关**批示精神和市交通运输局统一部署,26日,市出租汽车管理处组织20余名执法人员分成两个行动组,在主城区**路段和城乡结合部分别采取**检查与路面稽查等方式,全天候打击“黑车”,依法暂扣黑AN22H0、黑AJQ477、黑AE781C等多辆“黑车”。
同时,对出租汽车运营行为进行监管,严查未按照规定进入出租汽车专用停车场站、未按照规定使用计价器等行为,一经查实一律上限处罚。
A 仿冒出租车,“黑车”载客被查处。26日10时许,记者跟随执法人员在和兴路附近发现一台车牌为黑AJQ477的夏利车,拦停检查中发现,车内安装有计价器,车身颜色也与**出租汽车相近,为仿冒出租车。据车内男性乘客称,他是在下夹树街乘上该车的,到和兴三道街下车,由于着急,并没有发现这辆车是仿冒出租汽车。
11时许,执法人员在农垦总医院发现黑AN22H0白色雪佛兰轿车**非法营运,检查中发现该车拉乘两名女性乘客到王岗市场,驾驶员收取每名乘客5元*。面对事实和证据,驾驶员无言以对,当场承认了自己的非法营运行为,并**以后**从事非法营运。12时许,在康安二道街,一辆挂“龙之马”棚灯的黑AE781C轿车被执法人员拦下检查,该车安装有棚灯、计价器、空驶灯等营运设施,从哈西站拉载一名女性乘客到康安二道街下车,收取乘客16元*。
市出租汽车管理处副处长李志祥介绍,以上车辆均不能提供营运手续,依据《哈尔滨市城市出租汽车客运管理条例》第四十五条,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出租汽车经营权擅自从事客运经营的,由市交通运输行政主管部门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暂扣非法营运车辆,每辆车处以2万元罚款。经处罚后,仍从事非法运营的,将没收车辆。
B 运用综合手段,持续打击非法营运。同时,结合已经启动的全市出租汽车行业**服务竞赛,驾驶员有拒载、强行拼客、未按标准收费、倒客、绕行、野蛮服务、破坏计价器**度、不按规定使用计价器行为的,除依法上限处罚外,还要列入诚信档案,下车参加学习不少于10日。违章驾驶员学习期间还要参加不少于48个小时的场站执勤工作,维护场站运营秩序。
据了解,通过近一段时间的宣传和打击非法营运联合集中整*行动,在哈市主城区内的非法营运车辆明显减少,打击行动取得了阶段性成果。下一步,行管部门将坚持“疏堵结合、标本兼*、综合*理、依法监管”的原则,充分运用宣传教育、联合执法、综合整*等手段持续打击非法营运,实行**检查与流动检查、定时检查与不定时检查常态化长效机制,特别是车站、商业区、居民小区、医院、城乡结合部等场所和区域,坚决取缔“黑车”非法经营聚集点,给合法营运车辆提供一个良好的经营市场,给广大市民和游客提供安全、便捷、舒适的出行服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