双鸭山市法治文化建设亮点纷呈

2014-07-03来源 : 互联网

“六五”普法以来,双鸭山市委依法*市办将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融入全市文化建设工程大局,积极开展****法*文化建设活动,坚持“一县一特、一区一品”工作思路,坚持形式内容效果的有机统一,坚持扎根基层、面向广大群众,取得了很好的实效。

目前,全市已建成市级法*文化阵地4个,即将建成2个,规划在建2个,“城市名片、精神家园”的作用日益显著。

与时俱进,与社会发展融合,建设法*文化阵地。一是目标引导。2011年市委、市**印发了《关于加强双鸭山法*文化建设的意见》,科学制定了全市法*文化建设目标。力争到2015年,所有县区建成法*文化场馆,50%的县区建成法制宣传教育中心,70%的乡村、社区建有法*文化公共设施,同时加强各类法*文化阵地的管理,切实发挥其应有功效。二是**运作。从选址规划到设计施工的各个环节都力求高水平,充分体现法*元素,完善服务功能,使法*文化阵地成为吸引群众、教育群众的焦点。友谊县法*文化主题公园总投资额500万元,其依托载体主要由法*文化石刻、法*文化长廊、固定法制宣传栏三大部分组成,涉及古今中外的法*典故、法*名人格言、法律典籍和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知识等内容,形成一个集健身、休闲、学习于一体的法*文化平台。三是注重特色。按照“融入历史、融入生活、突出特色”的总体要求,建设特色鲜明的法*文化阵地。尖山区瞄准中老年人聚集的新兴广场和人民广场,以“法*文化、和谐家庭、幸福尖山”为主题,建成法*文化宣传功能区,最大限度地发挥了法*文化的辐射效应。市委依法*市办、市司法局和市地税局,依托“法律进校园”和“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创建工作,建成税法宣传基地,每年定期开展青少年税法宣传活动。

精心培育,与群众生活融合,创造法*文化精品。加大了传统文化载体建设。充分挖掘群众喜闻乐见的传统文艺形式,融入法*文化元素,通过老戏新唱,形成了以龙江剧、样板戏、宣传队、农民画等独具特色的法*文化传播载体,深受群众欢迎。鼓励群众性法*文艺作品创作。积极开展优秀法*文化作品评选、法制公益广告征集等活动,有力调动了群众积极性,增强了法制文艺创作参与的广度、深度与活力。集贤县发挥书法之乡优势,开展法*书法、农民画作品大赛,收集了具有乡土特色的群众性法*文艺作品100余篇。宝清县组建一支普法文艺宣传队”,利用“法制大篷车”在每年的“仲夏文艺晚会”、法律大集、科技大集上进行法律宣传,并与省电视台共同举办了“说和走四方,调解到基层,创建全省和谐家庭”宝清现场会,获得了较好的宣传效果。创作专业精品节目。与市内专业艺术团体合作,精选和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素材,先后创作了龙江剧《婆婆也是妈》、《闹鱼塘》和小品《说和》等法制文艺节目。同时,积极引导在行业文化、企业文化中增添法*文化因素,市龙煤双鸭山分公司等单位建立了法*文化宣传长廊,组织职工创作法*标语、法制专题片、动漫、电子杂志等作品,寓教于乐,丰富了职工的精神生活。

拓宽平台,与宣传推广融合,推动法*文化传播。一是举办“法*大讲堂”活动。邀请法学专家和普法讲师团,围绕党委、**中心工作和群众关注的热点问题,通过以案说法,以案释法的方式,满足群众知法、学法、用法的需求,成为我市重要的法*文化宣传活动。2012年“法*大讲堂”列为市委“双鸭山大讲堂”的五个分讲堂之一,作为公益性大讲堂,每年至少举办10期,现已开办了26期,参与人员4000多人次。二是贴近群众生活需要,开发制作台历、挂图、挂历、雨伞、书签、环保袋等各类载体,广泛传播法*文化内容。三是依法*市办在市电视台、双鸭山日报、双鸭山矿工报等媒体先后开辟多个专版、专栏普及法律知识,有效强化传统媒体传播法*文化的内在动力;同时,在户外LED电子显示屏,公交、手机短信等新型广告传播媒体也不定期的开展法制宣传,基本形成“报刊有文章、电视有图像、电台有声音、网络有信息、户外有广告”的立体宣传网络。

树立品牌,与典型示范融合,推动法*文化建设。一是树立品牌,推进法制宣传教育基地建设。首批“全省高级中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中,我市有5所高中被列为先期试点50所高级中学之中。5月20日至5月22日,省政法管理干部学院民法教研室主任姜仲波、函授学院副院长薛涛一行4人来我市,分别为市第一中学等5所高级中学的“全省高级中学青少年法制宣传教育基地”举行挂牌仪式和法制讲座活动。二是选树典型,塑造法*文化人物群像。先后发现、培育、宣传了在基层一线长期坚持法制文艺宣传的宋卫星、王永发等先进典型事例。市国土局副局长宋卫星同志义务普法二十年,为青少年学生社区居民义务普法40多场次,先后被评为省、市首届十大法*人物、全国、全省法制宣传教育先进个人。三是合作共赢,扶持域内法*文艺演出队伍。以**购买服务与企业赞助等形式,深化和专业演出团体合作,扶持群众自发组织的法*演出队伍。2012年市委依法*市办与市艺术剧院、群众艺术馆合作,由龙江银行冠名,在全市范围内举办两场法制文艺汇演活动。饶河县、尖山区分别以**补贴和企业投资等方式扶植多支群众自发组织的业余法制文艺演出团队,将其打造成活力四射的群众文化艺术风景线。随着法*文化“城市名片、精神家园”的作用日益凸显,各级党委**和社会团体组织越来越重视法*文化建设。尖山区在城建规划中突出了区级法*文化功能核心区域,友谊县对法*文化主题公园资源进行提档升级,市教育局、市青少年宫将原有的“法*在我心中”演讲比赛、法*书画摄影展等活动整合为全市法*文化艺术节,进一步扩大了法*文化的社会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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