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冰桶挑战”是否应该持续下去?

2014-08-25来源 : 互联网

慈善是否需要作秀?“冰桶挑战”不仅在美国引起*大的共鸣,而且漂洋过海,在华夏的大地上也风靡起来,随着越来越多的人参与,反对之声也随之而来,“冰桶挑战”是否应该继续下去,先来听一下反对者的声音。

反对的理由大致有三:一是有作秀、拼命作秀之嫌,比如自称“中国*善”的陈光标,已经不是给自己浇一桶冰水了事,又是“胸口碎大冰”、又是在大冰桶里蹲泡 30分钟,大有拿命博出位的意思;一是把公众参与慈善活动变相成了胁迫行为;一是这种挑战活动造成社会资源的*大浪费,并将“冰桶挑战”与河南大旱联系起来,有河南网友用行为艺术**“冰桶挑战”对水资源的浪费。

对于那些参加“冰桶挑战”的名流来说,这项活动确实有作秀之嫌,无非是顶着慈善活动的帽子搞真人秀,一些人开始厌恶利用微博、**等社交媒体形成的快速传播所带来的刷屏效果。

“冰桶挑战”的基本规则是,每个人可以点名3个人接受挑战,被点名的人必须在24小时内接受挑战或者捐献100美元,貌似有变相协迫之嫌。

至于浪费,有人通过简单的算术得出:统一按20升一桶计算,13亿中国人每人参加一遍,总用水量将高达260亿升,即2600万吨水,相当于可供1.73亿人全天的生活用水。如果是每人每天1升饮用水量,则相当于全国13亿人20天的饮用水量。2600万吨自来水,按照人民币5元一吨的价格,也就是这些白白泼掉的水费将高达1.3亿元。

按照每桶里只有10%的冰即2升计算,13亿人参与就等于需要26亿升水制成的冰块,26亿升水乘上 0.048度电/升水,等于1.248亿度电。按照0.5元/度电的价格计算,折合电费共6240万元。水电费合计,约2亿元。结论是,拿这2亿元做什么公益事业不好?全给泼地上了,不心痛么?

冰桶挑战问题是,这只是推算出来的结果,生活总有意外,不会像算术题那样呈现,正好比我们同样不能因为美国ALS协会宣布近三周内已经收到来自25万人的1330万美元的善款,而去年同一时间这一数字是170万美元,然后计算出平均每周收入善款443万美元,一年就是2.3亿美元,折合人民币14亿元。因为,虽然这个活动有其规则,却并非法律,肯定有人会违背游戏规则。而且,这个活动是基于个人的人脉进行的,是亲近关系的善意传递,所谓“亲亲相惜”、“亲亲相瘾”,既是亲近关系,就不会轻易搞道德**、胁迫行为,说到底还是纯属个人选择,没有逼捐。何况,按照这个规则,有些人可能会重复被点名,他不可能重复玩这个游戏,这个看似传销的活动*终会搁浅进行不下去。

但是,一桶冰水浇身体验所带来的麻木感,可能让人真切地感受ASL患者所深陷的痛苦,对参与者来说这种痛苦只是几秒钟,对患者来说却是一生的承受。正如作家狠狠红所说,“慈善不仅是捐*,不仅是苦大仇深——我人生里有1秒钟的时间,接近过你1/100的痛苦,这也是一种慰藉。”有了这种境遇相似的感受,才会真正产生“同病相怜”的同理心与同情心,捐款才会心甘情愿。而很多慈善活动常常缺少让捐款人亲身体验捐款对象所处的困境、痛苦的设计,无法产生“同病相怜”的心灵触动,慈善效果大打折扣。

这个活动不会产生“算术家”所推算出的惊人浪费,就算有所浪费,也是做慈善应有的成本,我们不能苛求零成本的慈善,就算是搞一场慈善晚宴,也要花费不菲,这个成本可视为对捐款人的一种“回报”。

在我看来,“冰桶挑战”的慈善成本是低廉的,但对名流们来说,“回报”并不低,因为“慈善+娱乐+视频分享+微博社交”的传播模式,让他们大秀真人,获得乐趣的同时,收获了更多的名望。譬如陈光标“出格”的作秀,*足了眼球,或许这就是陈光标*为看重的“回报”。

如果说“冰桶挑战”激起了人们“同病相怜”的同情心,出于人善的本性进行慈善捐款,那么,获得自我满足的作秀则是“冰桶挑战”者慈善捐款的又一原动力—— “利己主义”。每个人都是*特的,要激发每个人的同理心和同情心需要很多条件,同样的条件对不同的人又有不同的感受,这是可遇不可求的,**一些条件,用市场规律、娱乐方式来满足捐款人的“利己主义”则容易得多。

一些“道德偏好者”总是偏向于依靠人善的本性来做慈善,无**视人的“利己主义”,不善于利用“利己主义”办法来做慈善,结果崇高的道德感总是违背人的 “利己主义”而被消磨殆尽,这是值得警醒的。做慈善固然是美好的、正义的事业,但并非所有人都考虑遥远的事情,更多的人看重眼前的利益;并非所有人都关心与他并无大关的结果,他们更看重与自己密切相关的过程,他们总是希望在一事之中获得无论是物质的或是精神的收获,倘若不如此,他们的动力就大为减弱。

揆诸世界,正如张维迎教授所言,“全世界慈善事业*发达的国家一定是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相反,越是市场经济极不发达,道德喊破天的国家,慈善事业越不发达。何以如此?除了经济不发达本身的制约外,就是因为不善于用市场的办法搞慈善,不能够明白,市场正是符合“利己主义”的,市场是促进人类道德而不是相反的制度。在“利己主义”下,个人会追求财富使用过程中对个人效用的*大满足,其慈善行为仍是消费以满足效用的行为,只不过,“他所购买的不是实际消费商品,而是作为购买用于满足精神需要的一种服务产品,以获得良好声望、减少负罪感、避免社会指责及精神慰藉等。”

“冰桶挑战”难于长久的持续,但它通过“感同身受”,激发了人性中的善,同时在互联网的传播手段下,呼应着人的“利己主义”,是很好的慈善活动,完全不必愤怒于那些不足为道的负作用,让它持续越久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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