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地居住就医,如何办理医保?

2015-05-19来源 : 互联网

日前,冰城不少老人南飞异地养老,关于医保异地居住就医如何办理,市医保中心提醒“候鸟”老人,办理医保异地就医必须提供相应材料,并且在异地选择医院作为本人就医的**医院即可。

**医院确定后一年内不能变

据了解,申请办理异地居住**医疗机构就医需填写《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医疗机构申请表》(一式两份)、携带社保卡原件及复印件、异地户口或异地暂住证或异地房产证等原件及复印件。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可在居住地选择两所综合医院和一所专科医院作为本人就医**医院(并经所选择医院确认盖章)。异地**医院一经确定,一年内不予变更,异地就医手续办理满一年后可变更城市或医院,在非**医院发生的医疗费用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未到退休年龄不能异地医保

申请办理异地居住人员需到退休单位或异地居住地社区(街道办事处)进行盖章确认。国家法定退休年龄前的参保人员,不能办理异地居住就医手续。

异地居住人员返回哈市居住后,应及时办理取消异地就医手续,取消后1年内可再次申请办理。参保人在办理完手续后,方可入院*疗,未办理或办理手续之前发生的住院医疗费,医保基金不予支付。

异地居住人员在居住地发生的住院医疗费,按哈市基本医疗保险有关规定执行。参保人患病需在异地**医院住院*疗时,应在入院起5个工作日内(节假日顺延)登记备案(电话:12333、87383555、网址:www.hrblss.gov.cn),备案的内容包括患者的基本情况、*疗医院及联系电话。

异地住院费先垫付后报销

异地居住人员发生的住院医疗费用先由患者垫付,*疗**后1年内,携带材料到市医保中心报销:即医疗费报销票据、费用明细(含具体诊疗项目、药品费用、数量和单价并加盖医院专用章)、病历复印件(包括病历*页、病程记录和出院小结等并加盖医院专用章)、患者本人或代办人的哈尔滨银行存折(卡)及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哈尔滨市基本医疗保险异地居住**医疗机构申请表》复印件(报送材料一律不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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