投资者如何参与融资融券

2015-07-04来源 : 互联网

标的证券: 可作为**买入或融券卖出的标的证券,其中包括:1)符合上交所,深交所规定的股票;2)证券投资基金;3)债券;4)其它证券。

折算率:充抵**金的有价证券,在计算**金金额时应当以证券市值一定折算率进行折算。

**金:投资者参与**融券业务必须向证券公司缴纳一定比例的**金,**金可以证券充抵,充抵**金的证券与客户**买入的全部证券和融券卖出所得全部价款,分别存放在客户信用交易担**券账户和客户信用交易担保资金账户,作为对该客户**融券所生债权的担保物。

维持担保比例:指客户担保物价值与其**融券债务之间的比例,其计算公式为:维持担保比例=(现金+信用证券账户内证券市值)/(**买入金额+ 融券卖出证券数量*市价+利息及费用)。

强制平仓:当投资者未按规定补足担保物或到期末未偿还债务时,将被证券公司立即强制平仓,平仓所得资金优先用于偿还客户所欠债务,剩余资金计入客户信用资金账户。该指令由证券公司总部发出,且发出平仓指令的岗位和执行平仓岗位的指令,不得由同一人兼任,其操作应当留痕。

卖出申报价格有什么限制:为了防范市场操纵风险,投资者融券卖出的申报价格不得低于该证券的最近成交价;如该证券当天还没有产生成交的,融券卖出申报价格不得低于前收盘价。

**金可用余额:指投资者用于充抵**金的现金、证券市值及**融券交易产生的浮盈经折算后形成的**金总额,减去投资者未了结**融券已占用**金和相关利息、费用的余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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