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脱贫攻坚翻身仗中,大庆市民政局立足本职工作,紧紧围绕**民生的重要职能,**从低保救助、医疗救助、临时救助等方面加大民政扶贫工作力度,充分发挥社会救助的兜底**作用。
今年年初以来,全市城乡低保经过清理整顿和动态管理,目前共有城乡低保对象40587户71193人,特困供养对象10472人,1-8月共发放基本生活**金及各项综合救助金2.72亿元。
为**救助取得实效,市民政局组织开展了全市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向特困人员转换的认定工作。全市各级***门经过百日攻坚,对原城市“三无”人员、农村五保对象以及其他符合特困供养条件的困难群众开展全面摸底排查和重新认定。全市共认定11407人,其中不符合条件的935人,根据不同情况,分别通过城乡低保、临时救助等相应救助措施进行了**,**政策平稳过渡。
符合条件的10472人,其中:城市特困供养人员374人,农村特困供养人员10098人;集中供养1374人,分散供养9098人。在**认定的基础上,全面评估特困人员生活自理能力,具备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6912人,部分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2472人,**丧失生活自理能力的特困人员1088人,为下一步实施特困人员结构性救助标准打好基础。
大庆市医疗救助服务水平得到显著提升。四县除林甸县外,都建立了医疗救助“一站式”即时结算信息平台,在县域**医疗机构实现了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市区内将13家医保评级为A或B的**医院确定为医疗救助**服务机构,签订了《医疗救助服务协议书》,市区内医疗救助“一站式”结算系统在全省**实现和城乡居民大病保险信息平台的互联共享,困难群众在**医疗机构救助结算更加高效便捷。从年初至今,全市已有10.2万人次得到救助,支出医疗救助资金3039.2万元。
农村低保与扶贫开发有序衔接。按照省、市关于农村最低生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的相关要求,会同市扶贫办制定印发了《大庆市加强农村最低生活**制度与扶贫开发政策有效衔接工作实施方案》,共同推进脱贫**工作;强化农村低保对象动态管理,将符合条件的9833名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全部纳入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范围,占农村低保和特困救助人员的21.15%,占“回头看”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的38.03%;建立信息共享机制。
将农村低保对象台账与扶贫部门建档立卡对象台账每半年进行一次比对;根据市扶贫部门的统一安排,市、县(区)***门分别对贫困村党支部书记、省市县三级驻村帮扶工作队成员、派驻村党支部第一书记进行了农村低保业务培训。下一步,市民政局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中心工作和**工作,扎扎实实做好全市城乡低保惠民生实事,圆满完成全年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