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省直医保新增惠民政策 放宽门诊特治开药政策

2017-11-29来源 : 互联网

记者从省社会医疗保险局获悉,省直医疗保险新增三项惠民政策,从12月1日起,门诊慢病的费用在医院和药店可以直接结算;同时,放宽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开药政策;省直门诊放化疗可以直接办理结算的医院新增7所。

从12月1日起,门诊特殊疾病(门诊慢病)在**医院和**药店实现直接结算。省直医保参保人员在认定为门诊慢病后,在**医院和药店进行慢性病就医购药,可以使用社会**卡直接结算。患者既不用垫付,也不用再去医保局报销,只需交纳自己应负担的费用即可,应该医保支付的费用,省医保局会和**医院或者**药店结算,不用患者管。

为实现门诊慢病直接结算,省医保局筹备了很长时间,*先对“网络”进行“大修”,好让交费时刷社会**卡就能实现直接结算,“网络”改好后*重要的是得和医院、药店时刻算好账。具体哪些医院和药店可以进行门诊慢病直接结算,可以到省医保局网站查询。

为**省直门诊慢病和门诊特*患者用药的连续性,尽量减少患者跑医院的次数,从12月1日起,省医保门诊慢病从以前的每次*多可开一个月药调整至可开两个月用量的药,门诊特*从以前的每次*多可开半个月药调整至可以开一个月用量的药。而且,参保人员在外地也可以享受同样的政策。

省直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医院又增加了7所,门诊放化疗患者的选择更多了,不过*先在就诊的医院备案登记(只需登记一次即可),患者以后的门诊放化疗就都可在医院的收费窗口直接办理结算了。同样不需要患者垫付和报销,结算时只需交纳个人应负担的费用即可。

门诊放化疗直接结算的医院:1、黑龙江省第二医院;2、黑龙江省红十字医院(林业总医院);3、哈尔滨市第四医院;4、哈尔滨市第五医院;5、哈尔滨中医医院;6、哈尔滨市红十字中心医院;7、哈尔滨242医院。

放化疗直接结算的14所医院:1、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三医院(肿瘤医院);2、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3、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二医院;4、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5、黑龙江省医院(香坊分院);6、黑龙江省医院(南岗分院);7、黑龙江省农垦总医院;8、哈尔滨市第一医院;9、中国人民解放军第211医院;10、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一医院;11、黑龙江中医药大学附属第二医院;12、黑龙江省中医院;13、哈尔滨市第一医院血液肿瘤研究中心;14、哈尔滨工业大学医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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