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黑龙江省名牌”产品评价工作

2017-09-18来源 : 互联网

“黑龙江**”是无形资产,**产品生产企业必须保护自己的品牌,防止被他人冒用或仿制。昨天从省质监局获悉,省质量协会将在全省范围内开展黑龙江省**产品评价工作。

据了解,“黑龙江**”产品实行动态管理,有效期两年,到期当年可重新申报,评定的“黑龙江**”产品面向社会公示。

想要申报“黑龙江**”,生产企业必须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产品在国内具有注册商标;产品必须批量投入生产,并投放市场两年以上;具有地方特色的传统产品、农牧业加工产品、绿色食品、特色食品等要具备国内同行业先进标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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