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2P网络借贷监管细则意见稿公示

2018-08-31来源 : 互联网

本周一,银监会会同其他部门**了P2P网络借贷监管细则意见稿,这次**的“监管细则意见稿”不仅考虑了对行业如何监管,也考虑了“如何有效监管”这一命题。外界普遍认为,意见稿与央行指导意见一脉相承,尤其在*近打着互联网金融名义的非法集资事件较多的情况下,**也很及时。

点融网郭宇航认为,“去年监管层先后明确的四条红线和十条基本规则等一些基本规则,对P2P的信息中介身份早有明确。而*终落定细则,可以说是让一些还抱有幻想的平台,还在用传统模式做互联网金融的一些机构,放弃幻想,踏踏实实开始转型。当然,要让平台都踏踏实实地只做信息中介平台,还是需要非常多的配套措施必须要跟上的。”

其次,网络借贷信息中介机构不得在互联网、固定电话、移动电话及其他电子渠道以外的物理场所开展业务。各类线下P2P及代理理财产品销售将被禁止经营。

这一做法可能也是考虑了此前e租宝和大大集团在投资环节的问题。未来P2P在线上的投放及广告业务端将更加激烈,进一步推升平台的获客成本。对于线下业务进行了严格限定。任何类似于销售职能的线下网点,监管层似乎已经禁止设立。这对于线下为主的平台具有重大影响。接下来这点主要要看接下来的过渡措施的相关规定。

第三,实行备案制,地方金融监管。备案制实行负面清单管理,突出对打着网贷旗号从事非法集资等违法违规行为,要坚决实施市场退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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