绥化市发展新型农业经营主体调查

2014-06-26来源 : 互联网

安徽省有个融创穗丰农业科技公司,去年秋进驻肇东市五里明镇,计划5年投资1.5亿元,规模经营土地5万亩。借助在安徽、上海、北京等地300多家农产品连锁销售网点优势,打造直营式农业企业。

据调查,企业今年已在五里明镇流转土地2.5万亩,启动建设玉米高产创建区、绿色有机蔬菜区、特色种植区、庭院经济区、生态养殖区。现辟12个大方种玉米1.1万亩;种辣椒500亩、白菜600亩,有机谷子558亩、高粱1000亩;建棚室蔬菜园区1处,10栋大棚香瓜已上市;集中开发利用流转土地农民的家庭小园种植蔬菜;生态鸡、生态猪养殖基地6月启动建设。

企业对“五区”生产经营采取分区作业、产量保底、超出部分二次分红的经营分配机制。2.5万亩土地,每1000亩划分为一个作业单元,确定保底产量,超出部分按照企业、农民和生产组长4:5:1比例进行二次分红。

企业对规模经营的土地分区作业,既可利用现代管理手段组织生产,又能够兼顾精耕细作的方式,促进农业高产**。肇东市农业局农村政策研究室副主任庞树军这样断言。

融创穗丰是肇东引进和培育的42个农业企业之一。这些企业规模经营土地37.5万亩,已成当地新型经营主体的骨干力量。

创新农业经营体制*先要创新经营形式,我市将农业企业作为创新新型经营主体主要形式之一,发展现代农业的重要支撑,以此对农业生产关系调整和完善,推进农业集约化经营,实现农业综合效益*大化。

通过调查,我市农业企业主要采取土地流转、全产业链经营,产量保底、超出分成经营,带地入股、资本化经营,企社合作、保底经营和共建基地、订单经营等运行机制。运作模式大致分为公司直接与基地农户签订收购合同,基地农户负责种植,公司负责产销的“公司+基地”运作模式;合作社为桥梁和纽带,一头连接企业,一头连接基地农户,使合作社与企业结成紧密的产加销一条龙的“公司+合作社+基地”运作模式和“公司+合作社+农户”运作模式。

龙凤玉米开发公司是***农业**企业,青冈县的得意之作。县农委副主任丛唤春说,这家企业年加工玉米**吨,而青冈一年产的玉米商品量才**吨,企业在青冈的种植基地达到218万亩。青冈现有农业**企业46家,市级以上8个,年加工农副产品能力210万吨以上,带动基地农户66万户。

黑龙江神农农业科技公司2009年在兰西县平山镇大兴村成立了乐姆农业科技公司,年租种耕地1万亩,代耕、代种、代收耕地5万多亩。4年加工的1亿多穗速冻黏玉米,销往全国各大型超市;甜玉米和南瓜加工项目也已全部达产。

“农业发展需要资金、技术、人才和现代管理,工商企业投资农业,有利于推动农业产业化和规模经营。 ”黑龙江润泽薯业负责人李树义颇有见地。

润泽薯业开展农业企业化、土地资本化、农民股民化、股权社会化、增收链条化运作方式,今年组织五里明镇536户农民把2.2万亩土地折资入股,每亩折算股本610元,年终分享企业终端产品红利,探索农民持续稳定大幅增收**模式。

庆安县鑫利达米业是***水稻加工企业,走**产品之路。2008年试种有机水稻500亩,现绿色有机水稻基地面积达18万亩,企业提供种肥、技术服务和水稻加工销售。今年在平安镇建基地1.5万亩,其中在民族村以每亩700元价格流转土地6000多亩种植有机水稻,年限为5年。

只有大力探索发展农业企业、合作社与农户的多种紧密型利益联结机制,实现农业企业与农民专业合作社深度融合,才能使家庭承包经营、企业化经营和合作经营的优势得到充分叠加。调研中,不少农业企业负责人提出这样的观点。

安民佰富农民专业合作社规模经营土地5000亩,与大连北良集团公司合作,建烘干塔、仓储库、粮食交易地秤,买断肇东货场铁路专用线0.5公里。合作社按照北良集团要求组织生产,所产粮食北良集团按秋粮价格先行收购,经烘干处理后存储。如果合作社对销售价格不满意,可以在扣除烘干、存储等管理费用后,按春季干粮销售价格兑付。这样既**了北良集团稳定的粮食供应,又避免了合作社粮食价格大起大落、“谷贱伤农”。

哈尔滨*邦皓丰农业公司投资5亿元,在肇东市涝洲镇建集***水田、**米加工生产线、打造品牌、销售于一体的全产业链经营模式。先期流转水田1.5万亩,实现浸种、催芽、育苗、插秧、收获全程智能化、机械化作业。为防范农民流转土地产生新的社会问题,严格禁止“一炮轰”。企业先与农民签订长期流转协议,**年土地流转价格每亩700元,以后每三年一调整价格,价格调整综合国家当年**的农产品指导价格、当地土地流转市场价格因素,确定价格上涨幅度。

农业企业是农业生产经营重要的新生力量,对创新新型经营主体、加速提升现代农业发展起到了“推手”作用,但是,难免出现与“民”争利,与“民”纠纷。

针对这个问题,有的干部、农民建议,应严格划定农业企业进入底线。归纳起来,就是要坚守家庭联产承包基本制度、非农非粮不得进入农业领域、农民土地稳定持续增长的基本收益、土地承包权转让和长期流转必须经村集体同意、生态安全的底线不能突破。

他们认为,无论经营权如何转变,承包权的**属性长期不变;企业绝不能改变土地用途,绝不能从事非农生产,直接介入农业生产的农业企业必须落实落靠风险**金制度;流转期限过长的耕地绝不允许“一炮轰”兑现流转金,避免潜在的农民失地和土地纠纷问题产生;草原、林地、湿地等资源,绝不允许随意发包、占用、减少、改变用途;绝不允许超标施用农药、化肥等源头投入品,确保生态安全、农田安全和舌尖上的安全。

此信息转载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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