佳木斯工商部门“三个强化”推动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2014-08-07来源 : 互联网

今年以来,佳木斯市工商局本着求实务实抓落实的工作原则,采取“三个强化”措施,切实维护广大消费者合法权益,有力地推动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

一是强化宣教工作。组织召开座谈会,就消费领域中出现的不和谐因素,经营者与消费者之间的矛盾,经营者的社会公德和社会责任缺失等诸多问题进行讨论。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一年来市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及消保案件的查处情况,公布典型案件,并为消费者科学理性消费提出了合理化建议。在市电台、佳木斯日报、三江晚报等媒体开辟新《消法》宣传专栏,提升消费者运用新《消法》维护合法权益的意识,深受全市广大消费者的好评。

二是强化监督工作。与工商、卫生、质监等部门定期联合开展节日市场的专项检查,严厉查处侵害消费者权益案件。同时针对部分餐饮业存在的霸王条款侵害消费者权益的现状,组织工商执法人员,对餐饮、服务等行业经营场所内的商业广告、通知、声明、店堂告示、凭证、单据中含有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的格式条款进行严格监管,共检查经营主体3745户,审查合同格式条款200余条,对以“最终解释权归本店所有”等形式损害消费者权益的“霸王条款”提出了整改意见,规范各类店堂告示196条次,立案查处5件。

三是强化调解工作。大力加强基层维权网络建设,建立健全了一整套方便快捷的投诉制度,提高了受理投诉、调解纠纷工作的质量和效率,有力地维护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截至目前,佳木斯市工商系统共处受理消费投诉、消费纠纷2739件,为消费者挽回经济损失123.5万元。

此信息转载黑龙江人民政府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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