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产证下岗作废了?业内:仍然有效 并非一定要换新证

2017-05-14来源 : 互联网

近日,一篇《房产证下岗了!以后房产证写谁名都没用,有它房子才归你》的文章引发关注和讨论,还衍生出“房产证上有你的名字≠房子是你的 ”等内容。房产证自5月1日起“下岗”的说法是否正确?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是否**重要?新的不动产权证与房产证有何区别?中新网对此进行了探讨。

5月1日起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该消息系旧闻,2016年底“颁新停旧”地市已达100%

网传文章称,“按照国土资源部的相关工作安排,5月1日起全国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

但记者查询国土资源部官网发现,“要力争今年年底前所有市县停发旧证、颁发新证”其实是2016年的工作任务,且未能在官方文件或**网站上找到与“5月1日”时间截点相关的上述内容。

事实上,早在2016年年底,全国大部分地区就已经**颁发房产证,而改发不动产权证。

据国土资源部官网消息,截至2016年年底,全国实现不动产统一登记“颁发新证、停发旧证”地市已经达到100%,除**部分县外的所有省(区、市)的县,全部实现“颁新停旧”。

2015年3月1日,四川泸州一居民获颁全国*批不动产权证书,证书编号:51000000001。中新社发 周亚强 摄

另外,2016年5月,《不动产权证书和登记证明监制办法》正式公布,明确《不动产权证书》《不动产登记证明》由国土资源部统一监制。

房产证“下岗”作废了?

——房产证仍然有效,并非一定要换新证

有人疑惑,旧的房产证还有效吗?是不是必须去更换不动产权证?

根据2015年2月发布的《国土资源部关于启用不动产登记簿证样式(试行)的通知》,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按照“不变不换”的原则,权利不变动,簿证不更换,在依法办理变更登记、转移登记等登记时,逐步更换为新的不动产登记簿证。

对此,房地产相关法律界人士告诉记者,目前,新证、旧证同时具有法律效力,可以选择换或不换。

他说,若不动产权利发生变更、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发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利不发生变更、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效,效力与不动产权证书相同,仍然可以办理各种手续。

房产证与不动产权证有何区别?

——不动产权证新增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

对比发现,在内容上,不动产权证比房产证更加详细。

房产证上写有房屋所有权人、共有情况、房屋坐落、登记时间、房屋性质、规划用途、房屋状况、土地状况等内容。而不动产权证在此基础上,增加了不动产单元号、使用期限等内容。

根据2015年3月1日起施行的《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不动产以不动产单元为基本单位进行登记。不动产单元具有**编码。

这一编码就是不动产单元号,它由一串28位的数字组成,如同房子的“身份证号”,全国**。

如何判断房子产权归谁?

——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网传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名字**重要” “房产证没有你的名字也无所谓,但是一定要在房产登记簿上有你的名字”。

这让有些人担心房子的产权问题,万一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上有自己名字、但是房产登记簿上没有怎么办?

北京市两高律师事务所律师姜宝在接受中新网记者采访时说,根据《物权法》,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也就是说,若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的名字与不动产登记簿上的名字不一致,应当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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